藝人Stephy(鄧麗欣)出版小說,被記者發現錯別字連篇拿來報導,成為笑柄。
藝人出書不是新鮮事,從前在出版社工作,同行告知他們的出版社為藝人出的甚麼美容書、烹飪書之類,不少是由編輯代筆,出版社另外付錢給編輯,當是額外工作的酬勞。道聽途說的還有,當年某年輕人連會考中文都不及格,卻成為新進當紅小說家,責任編輯改稿改到吐血。鄧小姐的書錯漏百出,至少證明沒有找人代筆(或者代筆的水準太低)。
鄧小姐的書我沒有看過,納悶是哪家出版社出版,這麼多錯別字責任編輯竟然沒校出。據鄧小姐所屬唱片公司發言人表示,這次錯誤全因公司校對出問題:「這次這本書是公司負責校對的,其實校對已經對好,但卻誤將原稿給了印刷商!」
這麼說,根本連出版社都沒有,全由唱片公司的人當編輯。這麼外行為甚麼不去找一家正正經經的出版社替你做?而且這個解釋也不大合理。即使是唱片公司直接把原稿給了印刷廠,印刷廠在正式付印前也會排出一個行內稱為「藍紙」的版本供最後核對,是不是負責人員連「藍紙」也沒有看?
中國大陸對書籍的出錯率有嚴格規定,新聞出版總署規定圖書差錯率不能超過萬分之三,否則須回收重印。當然規定歸規定,錯漏百出的著作還是常有。早前就有某學者不識Chiang Kai-shek是誰,在書中譯成「常凱申」!鬧出大笑話。
前三聯書店總經理董秀玉是校對出身,一做十幾年。她還說:「這是我熟悉出版、積累知識的重要時期。用心做,好的校對真比一般編輯都厲害。」有次她在香港某出版社交流經驗,就再三強調校對之重要。陸鏘在他的《大記者三章》中也強調校對之重要:「我一向認為校對是報紙看來細緻,卻極關鍵的一個環節。……校對鬆散,不只是說明對文字態度的鬆散,也說明了對新聞態度的鬆散。」然而,校對這個職位在香港已成歷史陳跡了,現今校讎工作都由編輯一手包辦。
編輯也是人,無論校對多少次,都難以保證完全沒有錯別字,我也試過書印好才發現有重大錯漏,導致要重印的憾事。但像Stephy的書錯漏這麼多,在行內也屬異數。









